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7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我校对校外教学点进行备案检查工作。现对2023年拟备案的校外教学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7-88305066,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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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